宁夏应用技术学院是依托闽宁协作战略共建、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,为东西部跨省协同育人示范院校。学校立足宁夏、联动福建,整合两地教育、产业与就业资源,打造应用型高水平本科平台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教育部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有关招生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 一 章 总则
第 一 条
学校名称:宁夏应用技术学院(学校标识码:4164014986)
学校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科教城学院路999号
办学层次:全日制普通本科、专科
办学类型: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等学校
第 二 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全国国家计划内普通本、专科招生录取工作。
第 三 条 招生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原则,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 四 条 学校设立校长牵头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招生办公室为唯 一官方招生机构;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严格落实阳光招生。
第 二 章 学校概况
第 五 条 学校秉持厚德精技、知行合一、闽宁融通、产教融合、升学就业并重的办学理念,创新“宁夏夯实基础、福建赋能提升”跨区域联合培养模式,对接学生就业、升学、考公多元发展需求。
第 六 条 办学特色
1. 闽宁资源互通:深度联动福建优质科教、产业与就业平台,共享两地资源,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。
2. 多元发展培养:搭建就业、升学、公职考试三大辅导体系,实行一人一策定制规划。依托闽宁两地49家国企、上市公司及行业龙头,开设订单班、定向班,保障全员对口高质量就业;开设考研、专升本、公考专项课程,配备专职师资全程辅导,助力学历提升与公职考取。
3. 双师教学模式:由高校教授与企业导师联合授课,将行业技术、岗位标准融入课堂,强化学以致用。
4. 福州产学研基地:在校外建有专属实训基地,组织学生实地研学、实操实训,对接前沿产业与职场标准。
5. 完善培养体系:推行“课堂+实训+企业实践”一体化教学,实训体系完备;专科生可通过校内专升本通道实现学历提升。
第 七 条 校校协同育人:学校与宁夏大学、福建理工大学、闽南师范大学开展深度合作,实现师资、教学资源共享。汇聚两地骨干教师、行业与企业人才,组建高水平双师队伍,是西部应用型人才培养、闽宁教育协作重要基地。
第 三 章 招生计划
第 八 条 结合全国生源及区域产业人才需求,科学编制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第 九 条 2026年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,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招生平台查询详情。
第 四 章 录取
第 十 条 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录取体制,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。
第 十一 条 根据各省投档规则、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。
第 十二 条 遵循分数优先、择优录取原则,按高考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同分排序规则:依次比对语文+数学总分、语文/数学单科高分、外语、首 选科目、再选科目成绩。
第 十三 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,服从调剂者由学校统筹调剂专业;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。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,与学校取得联系,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退档申请书等相关附件材料,学校将予以退档。
第 十四 条 各专业无性别限制,面向全国招生;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课程,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。考生体检标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第 十五 条 新生入学第 一学期可按规定申请转专业(历史类、物理类原则上不互转,兼收专业除外),名额以班级实际情况为准。
第 十六 条 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,学校严格开展入学资格复审,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第 五 章 奖助政策
第 十七 条 学校构建“闽宁专属+校企补助+校内奖励+地方专项+国家奖助”五位一体奖助体系:
1. 闽宁专项助学金(校内专属):宁夏籍专科新生首年可申领,专科生2000元/生;
2.企业奖助:订单班学生可申领企业奖学金、实训生活津贴;
3.勤工助学:设置合规校内外岗位,支持学生自立自强;
4.校内奖助:奖励学业优秀、技能突出、表现优异的学生;
5.助学贷款:每年可申请20000元;
6.燕宝奖学金:宁夏籍优秀困难专科生每年2000元,连续资助三年;
7.兵役、基层就业资助:符合条件学生可享受*** 高20000元/年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;
8.国家各类奖助体系:包含国家奖学金(10000元/年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6000元/年)、国家助学金(2700-4700元/年)、国家助学贷款专项奖补(3000元/年)等。
第 六 章 毕业、就业与深造
第 十八 条 学生修满学分、完成全部学业且成绩合格,颁发普通本、专科毕业证书;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,学历、学位均学信网可查、国家认可。
第 十九 条 就业与综合培养:依托两地优质企业资源签订就业服务协议,岗位覆盖国企、上市企业、高新企业;开设职业技能培训、创业指导、人工智能微专业课程,同步开展公考辅导,全面拓宽发展路径。
第 二十 条 升学通道:为学生定制升学规划,专科生享受校内专升本专项辅导;本科生开设考研、国际课程,对接海外合作院校,打通国内考研、海外深造双向渠道。
第 七 章 收费标准
第 二十一 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:
1. 本科:跨境电子商务21800元/学年;食品科学与工程、能源化学工程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信息工程23800元/学年;
2. 专科:11800元/学年;
3. 住宿:四人间3300元/学年,两人间4900元/学年。
宿舍配备干湿分离独立卫浴、24小时热水、冷暖空调、洗衣机、电吹风等设施;校园全域配备空调、电梯,教学楼连廊互通,硬件设施完善。
第 八 章 附则
第 二十二 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若与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冲突,以属地官方政策为准。
第 二十三 条 联系方式
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学院路999号(距石嘴山高铁站200米)
邮编:753000
招生电话:0952-2012666、2012999、15202616111
监督电话:0952-2658888
学校官网:http://www.nxmjyyjsxy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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